首页>详情页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影响国有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吗 ——基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的经验证据

【作者】
江轩宇 马丽伟 王 艳 谢志华
【单位】
江轩宇,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00081;

马丽伟(通讯作者),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100081;

王 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510006;

谢志华,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00048。

【摘要】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攻方向。本文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及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背景,探讨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这一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重要举措对国有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研究发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显著提高了国有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进一步研究结果表明,(1)降低政府偏好转嫁导致的国有企业资本过度投资倾向,提升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强度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提高国有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重要路径;(2)异质性检验发现,当政府干预程度较高、劳动者议价能力较弱时,二者的正向关系更显著;(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实施主要提高了普通员工的劳动收入份额,但对高管的劳动收入份额无显著影响;(4)排除了“负向盈余管理”以及 “工资侵蚀利润”替代性假说对研究结论的干扰。

【关键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国有企业劳动收入份额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